3月13日,省信访局复查复核办公室主任王发展来我区就讨论的《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情况进行调研,与区信访局、劳动局、公安分局、供销社等区直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征求了对该办法的意见。区委副书记蔺新河,区委常委、秘书长聂泉刚,副区长赵立军陪同调研。
为进一步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初步拟定关于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市县政府、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座谈中,我区各部门负责同志就该办法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对于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还就如何规范信访人行为等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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