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规范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财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账簿。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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