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供销合作社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滨政字〔2024〕72号),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 2024年10月20 日,共31日。
二、公示渠道
滨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cheng.gov.cn/dczj/dczj/idea/topic_19592.html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电子邮箱:bczwgk@bz.shandong.cn
邮寄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创业大厦
邮 编:256600
电 话:0543-3335052
互联网平台:http://www.bincheng.gov.cn/dczj/dczj/idea/topic_19592.html
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滨政字〔2024〕72号),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从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出发,以密切联结农民利益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供销社担当农业强区建设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到2026年,全区供销社系统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全面建成,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全区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区30%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争取系统内区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流通服务先进创建持续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围绕提高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推动供销社系统以市场化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集中资源培育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供销社)、乡镇街道供销社(以下简称基层社)有控制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打造供销社为农服务主导力量。在全区大力发展全托管服务型、农产品加工营销型、农资联采直供型企业,推进区域为农服务一体化打造;在乡镇街道实施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行动,基本实现涉农乡镇街道为农服务全覆盖,通过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方式,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情咨询等系列化服务;在村级,按服务区域设立土地托管服务站,促进服务功能向田间地头延伸,构建起龙头企业为引领、为农服务中心为支撑、基层社为基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秦皇台乡、三河湖镇、杨柳雪镇、滨北街道、梁才街道,以下任务均需各有关乡镇(街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支持供销社加强与基层农业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作,因地制宜推广“党支部+合作社+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整合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实现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对蔬菜等林果经济作物,探索进行环节托管服务。发挥专业化服务优势,支持供销社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科研院所联合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实现降成本、增产量、提质量,形成标准统一、规范可靠、群众信任的供销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3.建立农业规模化经营保障机制。支持供销社开展国家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试点和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试点。对供销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区政府在政府购买服务、“一喷三防”、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应优先支持。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惠农力度,联合供销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所有产粮大的乡镇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打造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
4.大力提升全区供销农资仓配能力。积极参与构建省级“5+5+N”农资仓配体系,加快推进省级区域性农资仓配中心“山东供销农资智能仓配和应急保障(滨州)基地”项目建设,并纳入区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发挥供销社保供稳价作用,支持供销社农资企业扩大仓储能力,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
5.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强化全区“一盘棋”融合发展,以实际控制力为导向,打造供销社农资流通服务主导力量。培育壮大区供销社社属企业“滨州供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强与基层社融合发展,增强市场占有率,将其打造成为辐射全区的农资流通服务龙头;每个基层社重点培育1处为农服务中心和1处农资服务站。加快构建区龙头企业—农资仓配基地—乡镇街道农资服务站一体化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满足农业生产各环节需求。(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自然资源局)
6.优化农资综合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测土配方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应用,支持实施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统防统治,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到2026年,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站10处,村级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社50个,鼓励农资企业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发挥全区供销农资统采联盟作用,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互惠共赢的区域统采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7.加快区域流通网络优化升级。支持供销社深度参与区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梁才、三河湖、秦皇台3个乡镇街道创建市级以上乡镇街道流通服务网络示范点。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全面推广”的原则,因地制宜支持基层社打造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支持供销社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构建以区级综合集配中心为龙头、乡镇综合服务站为骨架、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的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到2026年,打造1家区域连锁龙头企业,区、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达到60个,标准型供销服务网点30个,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落实相关领域优惠政策,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发展提升客货邮供销融合服务点,打造供销社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邮政分公司)
8.深入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供销社盘活闲置资产,参与、建设、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重大项目。深化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农产品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大力发展“中央厨房”“数字供销”,积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邮政分公司、区总工会、区供销社)
9.加强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畅通供销社“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渠道,按照“平时运营、应急保供”原则,支持区供销社布局建设区级应急保障中心,切实发挥突发情况下居民生活物资安全稳定供应作用。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资金、用地、用电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
10.构建全区烟花爆竹流通服务网络。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48号)文件精神,支持供销社积极探索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自身安全管理、人员、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确保批发及各零售店经营规范、持证上岗。区供销社坚持“安全第一、诚信经营、顾客至上”的理念,加强营销服务、深化流通网络建设、坚持安全底线、顺应绿色趋势。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监管。(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
(四)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按照社企分开要求,分类推进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在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方面按照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区供销社成立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督管理。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特别激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供销社)
12.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支持区供销社立足农资、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板块,积极拓展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农村养老服务等新兴板块,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等方式,重点打造供销社为农服务龙头企业。持续强化供销系统内联合合作,允许上级供销社企业在我区开展业务拓展和联合发展。鼓励社有企业与系统外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合作。(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粮储局、区商务局)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3.提高供销社统筹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县基一体化”试点,统筹整合运营区域内供销社资源,实行资产管理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网络运营一体化,打造资本管理运营平台,带动基层社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14.推动基层社提质强基。大力支持供销社实施“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积极参与“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以功能体系建设推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到2026年,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优的基层社达到3家以上。支持基层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共建产业和服务项目,联合开展为农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15.做优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充分用好各种惠农扶持政策,做大做强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运作,加强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保障合作发展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坚持基层导向,加强合作发展基金项目储备库,重点支持区供销社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强化统筹谋划,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导调度,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整合相关领域政策、资金,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区供销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粮储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社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要将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涉及的合理信贷需求纳入普惠金融体系,积极提供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发放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积极推动解决供销社不动产确权登记、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滨城办事处)
(二)保持资产完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违法违规改变供销社及其所属单位的隶属关系,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全区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供销社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推动社有资产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自身建设。区供销社和各基层社要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强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落实“人才兴社”战略,加快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选优配强供销社领导班子。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允许区供销社机关人员到供销社社有企业兼职但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擦亮“党建统领·供销为农”特色品牌,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委组织部)
一、起草目的
近期,滨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起草了《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以供销合作社高品质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全区农业农民相关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滨政字〔2024〕72号)
三、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明确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2023年11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年9月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起草了《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涵盖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板块,各部分紧密关联,共同构建起推动供销社发展的清晰架构。
总体要求板块:从指导思想、推进途径、发展定位及社会服务能力着手,为供销社绘制了至 2026 年的阶段性发展蓝图。在指导思想上,以相关政策方针为引领,确保发展方向的正确性;推进途径注重创新与实践结合,探索适合供销社的发展模式;明确发展定位,让供销社在市场中有清晰坐标;通过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增强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影响力。如此,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确立了精准方向。
主要任务板块:聚焦供销社核心职责,围绕加强农业、服务农民等关键业务领域展开。一方面,针对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在现代农业发展上精耕细作,引入先进技术与理念,推动农业生产升级;持续推进社企改革,优化内部管理与运营机制,提升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全力为农民群众打造多层次、多样化且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体系,旨在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得力助手与综合服务枢纽,在滨城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保障措施板块:一是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完善沟通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提升整体工作效能。二是资产管理与遗留问题处理,全面清查社有资产,加强管理力度,盘活闲置或低效资产,同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供销社发展扫除障碍。三是党风廉政与人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吸引和培养专业人才,为供销社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五、文件特色
《实施方案》紧密贴合滨城区供销合作社实际状况,与市《实施方案》深度融合。内容上,精准对接市方案具体要求,做到全面承接;规划布局与发展要求方面,与市方案无缝衔接,既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又具备本地实践的可行性。在发展定位上,清晰明确发展目标,基于滨城区实际提出高质量发展路径,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以责任落实保障各项任务目标顺利达成,为滨城区供销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延军
联系电话:0543-3335052
咨询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
滨城区供销社对《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草案)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文件已于11月19日正式印发,网址为:http://bincheng.gov.cn/zfxxgk/news/html/?1872569427428405250.html。
滨城区供销合作社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