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统计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意见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滨州市滨城区统计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以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5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滨州市滨城区统计局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创业大厦1335公室
电子邮箱:bcqtjj@b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43-3336311
滨城区统计局
2025年6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征求建议稿)
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 号)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2〕90 号切实加强滨州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字〔2023〕3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滨城国家调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深入,统计监督职能日益强化,高质量发展监测作用更加凸显,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采购经理等国家调查工作已覆盖乡镇(街道),延伸到行政村(社区),调查数据和监测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研判经济社会民生状况、进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撑。全区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相关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二、大力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
(一)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增强统计调查力量,明确分管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统计调查负责人。调查力量不足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统计调查辅助性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大力支持辅助调查员选聘与管理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样本户、辅助调查员补贴落实到人,加大对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完善激励机制,提高辅助调查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强调查网点建设和周期性样本轮换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开启、维护调查网点、调查样本和日常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调查工作保障。区财政局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对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服务地方的调查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四)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五)落实国家调查制度方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国家调查机构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区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统计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提高协作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调查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统计调查交流沟通,在调查组织、条件保障等方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统计调查有关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起草背景
国家调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监测经济运行、反映社会民生状况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随着国家调查工作内容的日益丰富、调查范围的不断扩展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国家调查工作要求的不断更新,特制定本通知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2〕90号切实加强滨州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字〔2023〕3号)。
三、起草目的
(一)提升治理效能: 高质量的国家调查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信息支撑。加强调查工作,有助于更精准地研判形势、制定政策、评估效果,从而提升政府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 服务宏观决策: 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宏观调控需要更加精准发力。《通知》旨在确保关键领域(如物价、就业、居民收入、粮食产量、能源资源等)的数据更加可靠,为党中央、国务院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不可或缺的依据。
(三)规范调查活动: 《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国家调查的项目管理、标准制定、执行流程、数据发布等环节,有助于减少重复调查,消除数据矛盾,提升调查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和公信力。
(四)保障数据质量: 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技术应用和监督机制,《通知》直指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致力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数据源清流洁,经得起检验。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调查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和保障。要求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调查体系与项目整合: 致力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家调查体系。优化调查项目布局,整合重复交叉内容,提高调查的整体效率和协同性。特别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调查监测。
(三)严格数据质量控制: 建立覆盖调查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方案设计、任务布置、数据采集、 processing处理、评估发布等各环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数据采集处理的智能化水平,减少人为误差。
(四)加强队伍建设与法治保障: 提出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专业化调查队伍。加强培训,提升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同时,强调依法调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维护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滨城区统计局
联系人:韩淑敏
联系电话:0543-3336311
现场咨询地址: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1335办公室
滨州市滨城区统计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滨城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
滨州市滨城区统计局
202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