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滨财农指〔2025〕73号)文件要求,依照“自主申请、严格审核、公开公示”的原则,拟确定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城区浩鑫养殖场2家单位为实施主体。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馈给滨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8日
监督电话:0543-8155791
附件: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主体名单
附件: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主体名单.xlsx
滨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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