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重点行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新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43-8330090
滨城区重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第四批)公示.pdf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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