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领导之窗 | 走进滨城 | 政务公开 | 滨城新闻 | 人才供求 | 招商引资网 | 企业博览 | 便民服务 | 涉税平台 | 农业平台 | 
滨城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滨城 >> 便民服务 >> 婚姻服务 >> 服务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离婚登记服务
更多内容
结婚登记服务           ★★★
结婚登记服务
作者:林 文章来源:民政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7 15:55:02

一、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二、受理结婚登记的证件

()内地居民之间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港、澳、台居民、华侨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三)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发证

服务录入:林学成    责任编辑:林学成 
  • 上一个服务:

  • 下一个服务: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滨城区信息产业局 滨城区政府信息中心
    电话:0543-3326144;Email:bckejiju@163.com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530号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