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设置、内设机构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协调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制定、发布全区第二产业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三)组织拟定全区工业综合性经济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法制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民营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拟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和措施,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汇集和发布经济技术信息、民营企业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五)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增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七)参与制定全区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的联合运输。
(八)组织拟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九)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定、决议;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的指导精神;结合本系统实施,研究制定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的计划、措施、办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抓好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落实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培训;协助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指导、督查本系统党组织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十)领导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检举、控告,查处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指导区经贸局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纪委对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商贸流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商贸流通和商贸开发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和商贸开发、村居改造的政策、规划和措施,综合督导全区流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九个办事处的村居开发行动。
(二)负责“中间抓商贸,周边搞开发”总体工作思路的贯彻、实施;研究制定商贸开发暨村居行动、旧城改造的开发方案和规划;负责商贸开发项目的调度、通报、考核、协调和服务。
(三)代区政府归口管理全区商业、供销、烟草等部门的商品流通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流通业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
(四)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大型商业网点的规划、论证、审批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行业规章、标准;调查研究全区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流通行业协会的组建和发展。
(五)指导推行现代流通模式,推进连锁经营、代理制、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探索旧货流通、实物租赁等流通方式的改革,指导再生资源的流通工作,研究推进流通新业态,推动流通产业现代化。
(六)负责对拍卖业、危险化学品、畜禽屠宰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稽查;负责对定点屠宰厂、畜禽类定点销售网点的报批和监管。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统一部署,逐步规范对其他类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稽查。
(七)指导流通企业和商办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指导国有流通企业减员增效、扭亏增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监督检查商贸服务业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流通企业和商办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八)负责研究制定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应急预案,督导有关部门做好物资储备,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救灾、军需等物资的供应。
(九)全区会展组织、审批事宜,促进名、优、特地产品扩大展销。
(十)负责全区城区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负责重点市场、专业市场交易活动分析与统计,负责三个直管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经济贸易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督查、档案、信访、接待及会议组织安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印、收发、归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宿舍、车辆、办公用品、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工作。
(二)政工办公室
负责局常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管理,各类干部的分配、安置、选拔、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定、奖惩和退休、离休手续的申报审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的制订、岗位目标考核等工作。
(三)工业生产调度室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的年度调控方案及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计划;调度掌握并分析、预测全区生产运行情况,准确及时地做好工业统计工作,搞好统计信息的计算和管理,编写年度统计公报和重要生产物资的紧急调度,“三电”经营资格审查,负责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区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拟定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指导民营经济合理布局,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拟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及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民营经济企业统计工作,汇集和发布经济技术信息,推进民营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技术改造科
组织指导区属企业技术进步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制订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五)企业管理科
组织贯彻执行企业法规,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问题,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制订全区企业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及考核、奖惩措施及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事宜;主持企业类型划分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企业的评价和定格升级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订全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
(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对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所属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如实反映当期经营效果,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依据。
(七)综合科
综合分析全区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监测生产效益情况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及时发布经济信息,为领导当好参谋。
区商贸流通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事务;负责机关纪检、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督查、接待、车辆管理、机关财务、人事政工、劳动工资、机关党务、思想教育、机关卫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物业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市场流通科
负责商业、供销、烟草等流通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民营商贸企业规范、改制,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规提档;研究制定全区流通业的年度发展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流通经济的结构调整;研究推进物流业、连锁经营、拍卖、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新型业态的发展与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生产、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督导有关部门做好物资储备;指导流通企业和商办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和安全生产经营;负责全区流通经济的统计报表汇总、运行分析、信息调研、生产经营调度、督查等项工作。
(三)会展科
负责全区会展的组织、审批事项;负责名、优、特地产品的展销工作。
(四)商贸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商贸开发、村居行动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区中长期商贸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区商贸开发、村居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九个办事处商贸开发暨村居行动的招商引资、拆迁安置、项目建设等项工作的调度、通报、考核、协调和服务;督促商贸开发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处理开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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