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工矿(以下均指非煤矿山)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 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 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七) 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 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生产和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 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 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一)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监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
拟定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研究拟定安全生产重大改革;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 综合科(挂危化信息科牌子)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全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事故。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电力、贸易行业的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全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组织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三)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受区安监局的委托,承担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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