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东区规划、城镇规划、村庄规划、村镇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投标以及竣工验收等建设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承担对历史文化古迹、历史优秀建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二)负责指导管理市东区及村镇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审查、报批市东区各项规划、乡镇办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负责市东区及乡镇办规划区内建设用地选址定点和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市东区及乡镇办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各类工程的报建、审批、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区城镇建设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对城镇建设的管理考核工作。
(三)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东区城市道路、桥梁、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与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东区及城镇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查、审批、发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标准定额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程安全、工程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及全区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安全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及相关安全资料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五)制定全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安企业的资质、劳保、培训、统计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年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安企业、劳务资质、村镇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外施工企业进滨注册备案及承包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建、建筑劳务合作。
(六)负责全区建设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城镇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占用、挖掘城镇道路,损坏城镇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危害、损害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镇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非法设置户外广告、各类标志、马路市场清理与监察。
(七)负责全区建材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整顿建材市场。
(八)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工作、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建设行业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
(九)管理全区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建设利用外资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区外建筑市场。
(十)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执业资格报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滨城区建设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息、信访、提案、督办、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文电处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环境秩序、车辆使用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武装等工作。
(二)政工科(加挂老干部科牌子)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党委管理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劳动人事的具体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障医疗;负责行业工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加挂劳保站的牌子)
负责全区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及部门预算的编制,监督、检查城建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社会养老、医疗保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保基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定全区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处理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处理建设系统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城镇建设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全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执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建设行业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并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实施,指导建设企业改革与发展。
(五)工程建设管理科(加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负责指导全区建筑行业的设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造价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程监理、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的报建和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建筑经营单位资格管理及建设机械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墙体材料改造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科
研究提出市东区及乡镇办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组织的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报审,负责东区及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受灾乡镇的重建和有重点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占工作;负责东区及乡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选址定点和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和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东区及乡镇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各类工程的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区城镇建设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村庄规划的设计、报批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报批历史文化名城及保护规划。
(七)公用事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用事业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东区城市道路、桥梁、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与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风景名胜区、市东区及城镇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参与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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